林渊是被尿憋醒的。
膀胱涨得发疼,太阳穴突突直跳,嘴里一股餿抹布味儿。他挣扎著想翻身,结果整个人从床上滚了下去,脸先著地。
地板冰凉,带著股陈年酒臭。
他趴在那儿缓了三秒,脑子里像有人在打桩,咚、咚、咚。
“操……”
骂完之后他愣住了。
这声音不对。
不是他原来那副破锣嗓子,清亮,年轻,带著点上扬的尾音——这是他二十年前的声音。
林渊睁开眼睛。
入目是一双陌生的脚,脚指甲盖长得能当凶器。脚踝往上是两条毛腿,再往上是一条皱成酸菜的红內裤。红內裤的主人正趴在一滩呕吐物旁边,脸埋在地板缝里,呼吸粗重得像头死猪。
林渊慢慢爬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
瘦。
太瘦了。
胸肌腹肌全没了,肋骨一根一根的,肚子上还沾著几块乾涸的酒渍。他抬起手,手指细长,指节分明,虎口没有老茧——不是他的手。
卫生间传来滴答的水声。
他赤著脚走过去,推开虚掩的门,抬头看向镜子。
镜子里是一张陌生的脸。
二十五岁左右,眉骨高,鼻樑挺,眼窝微微凹陷,生了一双看谁都像在嘲讽的眼睛。眼白全是血丝,嘴唇起皮,下巴上胡茬乱糟糟的,左脸颊还有一块青紫,像是被谁揍过。
林渊盯著这张脸看了很久。
然后他笑了。
笑著笑著,他弯腰撑住洗手台,肩膀开始抖。
昨晚他还在医院的病床上。
他活了五十七年,演了四十年戏,拿过三座金像奖,两座金马奖,还有一座威尼斯终身成就奖——最后躺在病床上。
而现在,他二十五岁,膀胱鼓得像要炸开,尿意汹涌,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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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尿了整整两分钟。
冲水,洗手,他又看了眼镜子。
“林渊。”他念出这个名字。
原身的记忆正在往他脑子里涌,像倒灌的海水,一帧一帧地过。
林渊,二十三岁,京城电影学院表演系大四学生。再有三个月毕业,目前零戏约,零通告,零片酬。前女友是隔壁班的系花,叫沈瑶,昨天刚提的分手,理由是“我们不合適”——但全校都知道她和某个製片人走得挺近。
林渊喝醉是因为那製片人昨天来学校了,开的是一辆保时捷,沈瑶坐进副驾驶的时候,正对著宿舍楼,笑得很甜。
然后原身就出去买酒了。
喝到凌晨三点,从楼梯上滚下来,后脑勺磕在墙角,当场没了。
林渊摸了摸后脑勺,果然摸到一个鼓起的包,疼得他齜牙咧嘴。
“谢谢。”
谢什么他也说不清。谢这副年轻的身体,谢这个还有机会的人生,谢那个製片人撬墙角——反正这笔买卖,他血赚。
他找了套乾净衣服换上,把地上的呕吐物收拾乾净,拉开窗帘。
六环外的老破小,对面是同样灰扑扑的居民楼,楼下是一条早市街,卖菜的大妈正扯著嗓子喊“韭菜两块钱一把”。阳光照进来,带著油烟味和尘土气,刺眼得很真实。
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狗贼。
他接起来。
“林渊!林渊你他妈还活著吗!”对面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急得破音,“我给你打了八个电话!你再不接我就要报警了!你在哪儿?在家吗?別动,我马上过来!你要是敢跳楼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林渊把手机拿远了一点:“活著。”
对面顿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能接通。
“你……你真活著?”
“真活著。”
“没跳楼?”
“六楼,跳下去挺疼的。”
对面沉默了两秒,然后爆发出一阵脏话,中间夹杂著“我操你大爷”“嚇死老子了”“你再这样我真跟你绝交”之类的,骂了足足半分钟才消停。
“你等著,我马上到。”
电话掛了。
林渊看著通话记录上那个备註,记忆自动补全。
狗贼,真名苟胜,关係很铁的同学,林渊学表演,苟胜学导演。苟胜家里条件不错,老爹在老家开了个厂,去年给他打了一笔钱,让他买辆二手保时捷充门面——毕竟导演这行,出门没辆好车,人家都不带你玩。
苟胜是他穿来之后,第一个主动打电话的人。
门被砸响的时候,林渊正在煮泡麵。
“林渊!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
他关了火,走过去拉开门。
门外站著一个圆脸青年,满头汗,t恤后背湿透了一大片,喘得跟条狗似的。他一把抓住林渊的肩膀,上上下下打量了整整三圈,最后目光落在林渊手里的煮麵锅上。
“你在……煮泡麵?”
“饿了。”
苟胜的表情像是见了鬼。
“你昨天被甩了,你喝了八瓶啤酒,你从楼梯上滚下来,”他一字一顿地说,“然后你现在在煮泡麵?”
林渊想了想,问:“你要来一包吗?”
五分钟后,两个人坐在逼仄的客厅里,一人捧著一碗泡麵,吸溜吸溜地吃。
苟胜一边吃一边偷偷瞄他,那眼神就像在看一颗定时炸弹。
林渊被他看得烦了,放下筷子:“想问什么直接问。”
“你……真没事?”
“没事。”
“你不想跳楼?”
“六楼太矮。”
“那你想干嘛?”
林渊没回答。
他放下碗,走到窗边,看著楼下熙熙攘攘的早市,卖韭菜的大妈已经卖完收摊了,换成了一个卖橘子的老头。
三个月后毕业,无戏可拍,无公司可签,无钱可赚。
原身的人生確实是个死局。
但那是原身。
“我想拍个电影。”
苟胜嘴里的面差点喷出来。
“你说什么?”
“拍电影。”
“你?”苟胜站起来,手背擦著嘴角的汤,“你拿什么拍?钱呢?人呢?剧本呢?你知道现在拍部电影多贵吗?最穷的穷剧组,拉起来也得二三十万——”
“我没钱。”
“那你拍个屁!”
林渊转过身,看著他。
“你有。”
苟胜愣住了。
他张了张嘴,想反驳,但话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因为他知道林渊说的是什么——他那辆刚到手的二手保时捷,九成新,花了他三十五万,刚开了不到两千公里。
“你……”苟胜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你认真的?”
“认真的。”
“你要我卖车?”
“算我借你的。等电影卖了钱,连本带利还你。”
苟胜盯著他看了很久。
他认识林渊二十三年,从穿开襠裤的时候就认识。林渊这个人,仗义,聪明,长得帅,但有一个毛病——懒。能躺著绝不坐著,能混著绝不拼著。演戏也是,天赋好,但从来不肯下苦功,老师说他“聪明反被聪明误”。
但眼前的林渊,好像有哪里不一样。
那双眼睛。
以前林渊的眼睛总是懒洋洋的,像没睡醒。但今天这双眼睛,清亮,平静,甚至有点……沉。
沉得像一口井。
“你真想好了?”苟胜问。
“想好了。”
“拍什么?”
林渊从窗边走回来,重新坐到他面前。
“《那个男人来自地球》。”
苟胜眨眨眼:“什么?”
“一个剧本,一个教授要搬家,同事们来送行,聊天的时候他说,自己其实活了一万四千年。”
苟胜的表情从迷茫变成困惑,又从困惑变成“你是不是被甩傻了”的担忧。
“就这?”
“就这。”
“什么特效?什么动作?什么大场面?”
“没有。”
“那谁看?”
林渊笑了。
他往后一靠,两条胳膊搭在椅背上,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给他的轮廓镀上一层薄薄的金边。
“我演,你来拍。咱们让那些製片人看看,什么叫电影。”
苟胜沉默了很久。
久到泡麵都坨了。
然后他一拍桌子,站起来。
“操!”
他掏出手机,翻出那辆保时捷的照片,看了最后一眼,狠狠心,按下了“掛二手”的按钮。
“林渊,这车我开了两个月,泡过三个女演员。卖了它,你得让我泡个导演。”
林渊挑眉:“三个?”
“怎么了?”
“我让你泡三十个。”
苟胜愣了愣,然后笑了。
笑著笑著,他眼眶有点红。
“行,你他妈別坑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