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十二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夜幕深沉。
    胡三爷低头看著自己咽喉上那柄银色的长剑,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张著,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的铁剑还插在丹阳真人的胸口里,一剑穿心。
    丹阳真人也低头看著自己胸口那把黑漆漆的铁剑,脸上的皮笑肉不笑终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不甘心。
    他的阔剑还压在方少杰的脖颈里,剑刃斩断了动脉。
    方少杰是三人之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最不经事的一个。
    他感觉到脖子在发凉,颼颼的冷风直往里灌。
    他的脸上全是惊恐,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了下来,糊了一脸。
    他不想死!
    三个人就这样站在薛十一周围,像三尊雕像。
    然后,他们一个一个地倒了。
    胡三爷第一个倒。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
    他直直地跪下去,像是被人抽走了膝盖骨,然后往前一扑,脸朝下摔在地上。
    血从他咽喉涌出来,把地上的落叶染成了黑色。
    丹阳真人第二个倒。
    他往后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第三步的时候腿已经撑不住了。
    然后他的身子慢慢地歪下去,像一棵被砍断的老树。
    方少杰最后一个倒。
    他站在那里,浑身发抖,嘴唇哆嗦著,像是想说什么又像是在求饶。
    但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他的脖颈已被劈开了,鲜血狂喷。
    他倒下去的时候,眼睛还睁著,看著天上的方向。
    天上什么也没有。
    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只有一片漆黑。
    风又起了!
    血腥气在风里瀰漫开来,很浓,很重。
    薛十一站在那里,一动没动。
    他的脸上、身上也都有血!
    他看著地上的三具尸体,轻轻地嘆了口气。
    这一声嘆,比方才那一声还要轻,还要淡,却比方才要真得多。
    他本不愿隨便杀人。
    只因为以杀止杀,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甚至杀人不一定代表可以救人,反而会害死更多的人。
    如当年的海上霸主汪直一死,手下十万海盗、数十个头领群龙无首,各自为政,再不受约束,十年间在沿海烧杀抢掠,生灵涂炭。
    杀海盗错了吗?
    没错。
    但没错,不代表没有代价。
    而达官贵人们拍拍屁股做的决定,最终苦的永远是苍生。
    薛十一体会过生离死別,所以明白对於绝大部分人而言,死,绝对不是一件可以容易面对的事情。
    那么他又怎能为了自己的一时痛快而让其他更多人面对这样的事情呢?
    但人却要杀他!
    所以,他只能杀人!
    这就是江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冷。
    老榕树的枯叶子被吹得满天都是,一片一片的,慢慢落下,像纸钱铺了一地。
    薛十一转过身,朝南走去。
    他的背影在黑暗里越来越远,越来越淡,最后被夜色吞没了。
    只剩下那棵老榕树,和树下的四具尸体,还有风。
    风呜呜咽咽地吹著,像是在哭,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嘆息。
    ……
    一转眼,已是数天时间过去了。
    自从鬼哭岭之后,线索就断了。
    赵人王的尸体也许还掛在那棵老榕树上。
    胡三爷、方少杰、丹阳真人的尸体还躺在那棵树下面。
    他们为什么会同时出现在那里?
    是谁杀了赵人王?
    那把无双宝剑到底去了哪里?
    这一切都像石头沉进了深水里,连个水花都没有,就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
    薛十一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路还要继续走。
    他已经走出了那片荒山野岭。
    那些怪石、泥沼、瘴气、毒蛇、鱷鱼,都被他甩在了身后。
    路越来越好走,山越来越矮。
    到后来,连空气都变得不一样了。
    不再是那种腐烂的、潮湿的、带著血腥气的味道,而是带著泥土芬芳的清冽秋风。
    这天早上,他走上了一条大道。
    阳光从东边洒下来,金灿灿的,照得满地都是。
    路两旁生著高大的梧桐树,叶子已经黄了,落了一地,厚厚的,踩上去沙沙作响。
    薛十一走在这条大道上,脚步比前几天轻快了许多。
    他的衣裳还是那件,袍子早已被荆棘刮开,靴子也破破烂烂,看著便像是个犀利的乞丐。
    但他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听到人声,没有看到炊烟,没有闻到饭菜的香气。
    在那种地方待久了,人多半会得些心理疾病。
    所以当他远远地看到那缕炊烟的时候,心里实在很难不畅快。
    那炊烟很细,很淡,在晨风里摇摇晃晃地升上去。
    下面,是一个很大的屋子。
    那屋子建在十字坡前,一棵大槐树的下面。
    十字坡,顾名思义是两条大路交叉的地方,东来西往、南来北往的人都要从这里过。
    这样的地方,最適合开客栈酒肆。
    这间酒肆確实不小。
    屋子是土坯墙,茅草顶,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薛十一刚走到门口,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从里面打著哈欠出来。
    那少年生得黑黝黝的,圆脸,塌鼻子,两只眼睛倒是又圆又亮。
    身上穿著一件大了好几號的破褂子,袖子挽了好几道,还是盖住了手。脚上趿拉著一双破草鞋,大脚趾从前面露出来,黑乎乎的。
    他一抬头看见薛十一,先是一愣,怕是把薛十一当成要饭的了。
    但眼睛滴溜溜一转,又感觉不像,那张黑脸上便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客官真是……仪表不俗,一看就知道是大人物!请进,请进!”
    他一边喊一边往里面让,手忙脚乱地把门推开。
    薛十一笑著走了进去。
    里面灰扑扑的,灰尘不少。
    地上是夯实的泥土,踩得硬邦邦的,樑上掛著几串干辣椒和玉米棒子,还有几块黑乎乎的腊肉,落满了灰。
    这屋子本挺宽敞的。
    看格局,少说也能摆下七八张桌子。
    但现在只摆了三四张,零零散散地显得有些可怜。
    薛十一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下。
    窗子开著,能看到外面的大槐树和那条大道。
    店小二站在旁边,搓著手,笑眯眯地看著他。
    “客官,要吃些什么?”
    薛十一看了他一眼。
    “有什么好酒好肉,都上来吧。”
    店小二一听,脸上笑得更开了,露出一口白牙。
    “得嘞!客官您可来对了,后院养的公鸡肥得很,给您炒上一大盘!还有自家酿的米酒,甜丝丝的,不上头,还有我们这儿的滷豆腐乾儿那可是一绝,方圆几十里,没有比我们这儿更好吃的豆腐乾了。”
    薛十一听他说著,已口中生津了。
    倒不是自己有多好吃,只是这数天来他在鬼哭岭上只能吃些野味,架在火上烤一烤,撒一把隨身携带的盐就算完事。
    跟锅里炒出来、放各种调料的菜比起来那简直不叫吃饭,只是活命而已。
    “別说了,快上来吧。”
    “得嘞!”
    店小二点点头,一溜烟地跑了下去。
    薛十一坐在那里,听著后厨里叮叮咣咣地响了起来。
    先是店小二的声音:
    “刘老叔!炒一只鸡!滷豆腐乾一盘!馒头来一锅!”
    然后是厨子的声音,闷声闷气的,带著一股子不耐烦。
    “又来了?”
    锅铲敲了一下锅沿,“当”的一声。
    “这大早上的还让不让人消停了。”
    店小二笑嘻嘻地说:
    “来的人多还不好吗?老板赚得多点,咱们兴许过年赏钱也能多两个子儿。”
    厨子哼了一声。
    “但愿可別像前几天那样,为了一把什么破剑吵起来,都把客栈给砸了。人跑了,也没给钱,又是亏本买卖。”
    店小二笑道:
    “不会,这会就来了一个人,看著挺文质彬彬的。不像那些带刀带剑的,一个个凶神恶煞。”
    厨子没再说话,只听见菜刀在砧板上“篤篤篤”地响了起来,又快又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