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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铁与火
    日子像落在石板上慢慢融化的雪,一天叠著一天,看不出什么变化。
    威里斯在铁匠铺的头几天,连铁坯都没摸过。他干的活是:生火、搬炭、拉风箱、递工具、扫地、整理废铁。但他不只是干活——他在看。密肯夹出烧红的铁坯锻打,他就蹲在旁边,眼睛盯著铁坯的顏色变化、锤子落下的角度、铁钳翻面的时机。
    密肯从来不解释。他打他的,威里斯看自己的。
    第三天,密肯歇下来抽菸斗的时候,威里斯说了一句:“铁烧到亮橙色能打。再烧就过火了,过火会烧掉碳,铁会变软。”
    密肯把菸斗从嘴里拿出来,盯著他看了几秒钟。“你以前打过铁?”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的?”
    “看会的。”
    密肯没再说话。第二天,他扔给威里斯一块马蹄铁。“钉上。马厩那边,第三栏的枣红马。”
    威里斯拿著马蹄铁去了马厩。他在马厩干过活,给马换过蹄铁——不是打新的,是把密肯打好的钉上去。他蹲下来,把旧蹄铁撬下来,清理蹄面,把新蹄铁对准,钉子一颗一颗敲进去。马动了一下,他停手,等马安静了再敲。钉完了,他站起来,摸了摸马腿,马没跛。
    密肯看了钉好的马蹄铁,没说什么。
    从那天起,威里斯开始钉马蹄铁。钉了几天,密肯让他打新的——不是打铁坯,是从铁坯开始打马蹄铁。铁坯烧红,放在铁砧上,打出弯来,打出弧度,打出两端的豁口。第一只歪歪扭扭的,密肯看了一眼扔回废铁堆。第二只好了一些。第三只密肯拿去用了。
    “你学得倒是不慢。”密肯说。
    威里斯没说话。
    半个月后,密肯让他打钉子、凿子、小农具。威里斯打了几件,密肯看了看,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堆在墙角。
    一个月后,威里斯正在打一把凿子,密肯走过来,扔了一块铁坯在铁砧上。
    “打一把短剑。”密肯说,“打坏了算你的。”
    威里斯停下锤子,看了密肯一眼。密肯脸上没什么表情,叼著菸斗坐到门口去了。
    威里斯把铁坯烧红,开始打。他打得很慢,每一锤都在想——剑身要直,剑脊要隆起来,剑刃要薄但不能太薄。他在脑子里已经想过很多遍怎么打了,从密肯那里看来的手法,一遍一遍地在脑子里演练。现在终於轮到真铁。
    第一把,剑身不直,剑脊偏了,剑刃一边厚一边薄。密肯看了一眼,没说话。
    威里斯把那把短剑扔进废铁堆,重新烧了一块料。第二把,剑身直了一些,剑脊还是偏的。第三把,剑脊正了,剑刃还是不均匀。
    第四天,威里斯打出来的第四把短剑,剑身笔直,剑脊在中间,剑刃两边差不多厚。他淬了火——用的是油。他见过密肯淬火,剑身烧到亮红色,浸入油里,嗤的一声,白烟冒起来。他照做了。回火后,他把剑放在铁砧上,用锤子轻轻敲了两下剑身。声音还行,不算清脆,但也不发闷。
    密肯拿起来看了看,用手指弹了弹剑脊。他把剑举到眼前,对著光看剑身的纹路。然后他把剑放在铁砧上,拿起自己的锤子,轻轻敲了一下剑身——声音还可以,但没有他打的剑那种悠长的余音。
    “能用了。”密肯说,“但也就『能用』。”
    他把短剑递给威里斯。威里斯接过来,仔细看了看。剑身是直的,剑脊在中间,但剑刃的弧度不均匀,有几处明显的稜线。淬火的痕跡也不均匀——剑身一侧顏色深,一侧顏色浅。他知道这是他在淬火时剑身没完全浸入油里的缘故。
    “你淬火的时候手抖了。”密肯说。
    “嗯。”
    “下次稳一点。”
    威里斯点了点头。他把短剑放在架子上,没有问为什么留著。他知道这把剑远不够好,但它是第一把。
    从那天起,密肯每天让他打一把短剑。威里斯每天打,每天都有进步。剑刃的弧度越来越均匀,淬火的痕跡越来越一致。但他打出来的剑和密肯打的放在一起,一眼就能看出差別——密肯的剑线条流畅,他的剑总有些生硬。
    威里斯不著急。他知道自己才学了一个月,能和师傅比才是怪事。
    傍晚的时候,威里斯去训练场。
    席奥默已经在等了。他是临冬城的老教头,管守卫、马僮、杂役的基础训练。威里斯不是贵族子弟,没有资格上罗德利克爵士的课,但席奥默肯教他。
    “来了?”席奥默叼著菸斗,坐在台阶上,“先站桩。两脚分开,与肩同宽。膝盖微屈,腰要松。”
    威里斯站好。席奥默走过来,用脚踢了踢他的脚跟,把他的手臂抬到正確的位置。
    “你以前练过?”席奥默问。
    “没有。”
    “那你站得倒是不错。”
    威里斯没说话。他看过琼恩练剑——琼恩下午跟罗德利克爵士学,傍晚自己加练。威里斯在旁边看了很多天,站姿、握剑、劈砍,他早就记住了。现在只是把记住的东西用自己的身体做出来。
    席奥默教了他劈砍和刺击的基本架势,然后让他自己练。威里斯对著麻布靶劈了几十下,又去刺湿沙堆。席奥默坐在台阶上看,偶尔说一句“手腕要直”或者“转腰”。
    琼恩也在。五岁的琼恩站在旁边的草靶前,一剑一剑地劈,劈得很慢,但每一剑都很认真。
    “你学得真快。”琼恩有一天停下来,看著威里斯说。
    威里斯想了想。“看会的。”
    琼恩没再问。他低下头,继续劈。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第一次注意到威里斯,是在一个傍晚。
    那天下午的剑术课结束后,罗德利克回主堡取东西,路过训练场时看到三个人——席奥默坐在台阶上抽菸斗,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和一个五岁的孩子在练剑。
    罗德利克停下来看了几眼。那个少年的身形不像普通十岁孩子——肩膀宽,胳膊粗,站姿稳。他劈剑的动作虽然生涩,但发力方式是对的,腰在转,不是光靠手臂抡。而且他的进步速度明显——罗德利克前几天路过时看过他一眼,那时候他的动作还僵硬,现在已经流畅了很多。
    罗德利克走过去。席奥默看到他,站了起来。
    “爵士。”席奥默说。
    “那个孩子是谁?”罗德利克用下巴指了指威里斯。
    “老奶妈的曾孙。铁匠铺的学徒。晚上没事过来练练。”
    罗德利克点了点头。他走到威里斯面前,威里斯停下来,看著他。
    “你练了多久了?”罗德利克问。
    “一个月。”威里斯说。
    罗德利克看了看他的站姿,又看了看他手里的木剑。那剑比普通的粗一圈,重量不对。
    “这剑谁打的?”
    “我自己打的。”威里斯说。
    罗德利克伸出手。威里斯把木剑递给他。罗德利克接过来掂了掂,剑身沉甸甸的,不是纯木头的分量。他翻转剑身看了看,发现剑芯是铁的,外面包了一层橡木。他把木剑还回去,看了威里斯一眼,没再问。转身对席奥默说了一句“別耽误他白天的活”,然后走了。
    席奥默叼著菸斗,没说话。
    晚上,威里斯回到小石屋的时候,老奶妈已经在壁炉边坐著了。
    桌上放著麵包和咸肉,还有一壶牛奶。威里斯坐下来吃,老奶妈坐在对面织毛衣。
    “今天罗德利克爵士去训练场了?”老奶妈问。
    “嗯。”
    “他说什么了?”
    “问我练了多久。看了看我的木剑。说別耽误白天的活。”
    老奶妈低下头,继续织毛衣。织了几针,又说:“罗德利克爵士人不错,就是管得宽。你別惹麻烦就行。”
    “没惹。”
    “那就好。”
    威里斯吃完了麵包,把盘子洗了,走进里屋。壁炉里的火光从门口透进来,在地上画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方块。他脱了外套,躺下去。木板吱呀了一声。
    老奶妈在外屋织了一会儿,收了针线,走进来。她站在威里斯床边,看了他一眼,伸手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然后走到自己床边,躺下去。
    床板又吱呀了一声。
    壁炉里的火噼啪响了一阵,慢慢小了。
    威里斯闭上眼睛。
    明天还得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