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里斯离开临冬城的第七天,过了颈泽,进入河间地。天气暖了,雪变成了雨,雨不大,细蒙蒙的,打在脸上凉丝丝的。他把外套的兜帽拉起来,骑著马慢慢走。大路两边是田野,刚翻过土,黑色的泥巴里冒著绿芽。
他不急。四年时间才刚开始,早到学城也是等,晚到也是等。他每天走七八十里,天黑前找客栈住,天一亮就出发。马不累,他也不累。只是无聊。一个人骑马走一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试著跟马说话,马不理他。
骑马的时候,他的脑子里总是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些画面。不是临冬城的画面——是另一个世界的。屏幕上的泰伦虫族,爆弹枪的轰鸣,链锯剑的锯齿声。他想起自己猝死前玩的最后一局游戏,操控的泰图斯连长在虫群中杀出一条血路。那时候他不知道,那是他最后一次坐在电脑前。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肌肉线条分明,皮肤光滑,几乎看不到毛孔。他握了握拳,骨节咔咔作响。他知道自己有多强,但没真正试过极限。在临冬城不敢试,怕嚇到人。
第十二天,他在一片树林里遇到了逃兵。不是一两个,是十来个。从守夜人队伍里跑出来的,躲在树林里打劫过路的人。威里斯骑著马进了树林,路越来越窄,两边是密密麻麻的橡树。他听到头顶有鸟叫,脚底下有落叶,沙沙的。走了不到一里地,前面忽然横著几根砍倒的树,挡住了路。
他勒住马,停了一下。然后从马背上跳下来,把马拴在树上,脱下外套,叠好放在马背上。从木匣里拿出刀,插在腰带上。他没穿皮背心——光著上身。
他想试试。试试这具身体的极限。
他提著刀走过倒木,站在路中间。不一会儿,两边的树林里钻出十几个人。他们穿著破烂的守夜人黑衣,有的还戴著锈跡斑斑的铁盔,手里拿著短剑、斧头、弓箭。领头的是一个瘦高的男人,脸上有疤,缺了一只耳朵。
缺耳男人上下打量了威里斯一眼。两米一五,光著上身,站在路中间像一棵树。他的目光落在威里斯腰间的刀上,又看了看他的身体——没有伤疤,皮肤光滑,肌肉结实。
“把刀放下,钱留下,人可以走。”缺耳男人说。
威里斯没动。“你们一起上吧。”
缺耳男人皱了一下眉。“你说什么?”
“我说你们一起上。用刀砍我,用箭射我。”威里斯张开双臂,“我想看看我能不能挡住。”
缺耳男人盯著他看了两秒钟,然后笑了。他转头对身后的人说:“这大个子疯了。”
那几个人也笑了。但威里斯没笑。他的表情太平静了,平静到让人笑不下去。缺耳男人收了笑,挥了一下手。四个人拿著短剑衝过来,两个人举著弓箭退到后面,拉弓搭箭。
第一个人衝上来,双手握剑,狠狠劈在威里斯的肩膀上。“咚”——不是利刃切开皮肉的声音,是重物砸在硬物上的闷响,像铁锤砸石头。剑刃崩了一个口子,威里斯的手臂上留下一道白印。那人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剑,又看了看威里斯的肩膀,嘴巴张著,手开始抖。
第二个人从侧面砍向他的肋骨。“咚”——又是一声闷响,比第一声更沉。剑刃卷了,他的皮肤只红了一下。那人握著卷刃的剑退了一步,脸上的血色褪得乾乾净净。
第三个人咬著牙,双手握剑刺向他的肚子。剑尖顶在威里斯的腹部,顶不进去,滑向一边,在他腰侧划出一道白痕。“嗤——”剑刃擦过皮肤的声音,像刀磨石头。那人用力过猛,整个人往前栽了一步,差点撞到威里斯身上。
第四个人举著剑,站在三步外,愣愣地看著威里斯,不知道该砍哪。他的剑还在半空中,手在抖,剑尖晃来晃去。
威里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肩膀、肋骨、肚子。没有伤口。连皮都没破。只有几道白印,正在慢慢消退。他摸了摸肩膀,不疼。
“用力点。”他说。
那四个人对视了一眼,脸都白了,腿肚子在发抖。
后面射箭的两个人鬆了弦。两支箭飞过来,一支钉在威里斯的胸口。“叮”——箭头撞在皮肤上,像撞在铁板上,弹了一下,掉在地上。箭尖歪了。另一支射在他脖子上,也弹开了,只留下一道红点。
威里斯低头看著掉在地上的箭,又看了看那两个射箭的人。他们张著嘴,弓还举著,手在抖。
“行了。”威里斯说。他拔出腰间的刀,刀身笔直,两米长,亮银色,在树荫里泛著冷光。他双手握刀,身形旋动一圈,刀锋划出一道凌厉圆弧。四人腰间齐齐开裂,上半身轰然滑落,下半身兀自僵在原地。滚烫的鲜血骤然喷涌,溅满他的脸颊与衣衫,温热而腥烈。
他驻足看著地上的血跡,鲜血渗入落叶,將枯黄的叶片染成暗沉之色。那四人断裂的上半身仍在微微抽搐,嘴巴开合不定,双目圆睁。一旁射箭的两人见状,当即转身狂奔。
威里斯俯身拾起两块石头,隨手掂了掂,旋即猛然掷出。石块裹挟著尖锐破空声,飞越四十余步距离,精准砸在两人后脑。两声闷响过后,二人扑倒在地,再无动静。
余下之人魂飞魄散,四散奔逃。威里斯並未追赶,只是立在林间,任由浓重的血腥气钻入鼻腔。那气味刺鼻浓烈,混杂著泥土与腐叶的气息,让他胃部一阵翻涌。並非心理不適,纯粹是生理上的难忍,他忍不住乾呕了几下,却什么也没能吐出。
他把刀在尸体上擦乾净,插回刀鞘,提著刀走到马旁边。马闻到他身上的血,退了两步,打了个响鼻。他把刀收进木匣,翻身上马。
骑了一刻钟,他闻到身上的味道还在,受不了了。他看到路边有一条小河,翻身下马,脱了衣服,走进河里。河水凉得刺骨,他把头埋进水里,搓了搓头髮,搓了搓脸,搓了搓脖子,搓了搓身上的血痂。血被水冲走,顺流而下,河水红了一片,很快又清了。
他洗完澡,穿上乾净的衣服,把脏衣服扔进河里冲了冲,拧乾,绑在马背上。脏衣服上还有血味,但比刚才好多了。他翻身上马,继续走。
第二十天,他遇到了一伙山贼。
不是逃兵,是真正的山贼,盘踞在路边的一个废弃磨坊里。威里斯经过的时候,他们从磨坊里衝出来,十二个人,骑著马,举著刀剑。领头的是一个胖子,鬍子拉碴,穿著一件锈跡斑斑的胸甲。
威里斯把马拴在路边的一棵树上,脱下外套,叠好放在马背上。从木匣里拿出刀,握在手里。光著上身站在那里。他的身上乾乾净净,没有伤疤,只有光滑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
胖子勒住马,看了他一眼。两米一五,光著上身,手里一把两米长的亮银色直刀。他的目光从威里斯的脸上移到他的身上——没有伤疤,没有血跡,皮肤光滑得不像活人。
胖子的心里咯噔了一下。他在河间地混了十几年,见过狠人,见过猛人,见过不要命的,但没见过这样的。一个身上没有一道伤疤的人,要么从来没打过架,要么打了架从来不会受伤。看他的眼神,不像第一种。
他想起前几天路过的一个商人说过,南边的树林里有十几个守夜人逃兵被人杀了一半,逃了一半。杀人的是个大个子,光著上身,用一把长刀,杀人不眨眼。胖子当时不信,现在信了。这个人的眼神太平静了,不是杀过人的那种平静,是根本不在乎的那种平静。
胖子又看了看威里斯手里的刀。那刀太长了,普通人根本挥不动。但那个大个子握著它,像是握著一根树枝。刀刃上乾乾净净,没有血,但胖子知道,那只是擦过了。
“你走吧。”胖子说。
威里斯没动。
“我说你走吧。”胖子调转马头,对身后的人说,“走。”
那十一个人跟著他跑回了磨坊。威里斯站在那里,握著刀,看著他们的背影。他把刀收好,穿上外套,翻身上马。
又走了十几天,威里斯终於看到了参天塔。
那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大路从一片麦田中间穿过,麦苗刚长出来,绿油油的。远处地平线上,有一个细长的影子,像一根针插在天边。他眯著眼睛看了很久,才看出来是一座塔。
参天塔。旧镇的標誌。
他勒住马,站在路边,看著那座塔。塔很高,高到顶端已经看不清了。塔顶有一团橘红色的光,即使在白天也看得到——那是永不熄灭的火焰。
他看了很久,然后继续走。
又走了两天,他才到了旧镇城门外。城墙是灰白色的石砖砌的,很高,城门很大,能容两辆马车並排通过。城门口有很多人,进进出出,推著车,牵著马,抱著孩子。威里斯牵著马,挤在人群里,慢慢地走进城。
街道很窄,两旁是石砌的房子,店铺一个挨著一个,卖布料的、卖香料的、卖武器的、卖书的。人很多,声音很杂。他抬头看了一眼参天塔,塔顶的火焰在天上烧著,像一个燃烧的星星。
他牵著马,朝学城的方向走去。